网站公告

黄淮学院公告

最新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公开测试,希望大家都能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在以后的功能升级中进行修改完善。

2005年10月24日

邮件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学院首页 >> 组织部 >> 规章制度 >> 正文


 黄淮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6-8 18:25:27

 

 

为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能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履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党员本人增强组织观念的体现。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履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随本人的毕业去向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党组织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采取下列四种方式之一办转党组织关系:

1、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待工作落实后,再转往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2、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按国家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院)党总支同意,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系(院)。原就读的系(院)党组织应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按时交纳党费,主动与原就读的系(院)党组织保持联系。正式党员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毕业生党员临时工作单位或地点变动时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情况。各系(院)党总支可根据人数,采取建立临时支部或将他们编入一个党支部的办法,对他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党组织关系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4、户口档案挂靠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在院党委组织部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组织,并每半年通过信件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四、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凡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依据本人思想汇报、工作小结、有关单位党组织(街道、工作单位等)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认真讨论其转正申请。转正对象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
    
五、凡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党员,学院党组织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662

 

 

版权所有 黄淮学院 宣传部 网络中心 学院办公室

制作维护:黄淮学院 网络中心制作维护 电话:电话:0396-2853502(院办),0396-2853019(网络)

EMAIL:webmaster@huanghuai.edu.cn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107国道与高速公路入口交叉处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