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对部分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约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遏制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2007年6月14日,我厅组织召开了部分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约谈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请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当前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加强安全监管的紧迫性,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二、组织检查,落实责任。全省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政府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和人员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对查出的问题限期、限时坚决整改。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施工安全问题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尤其是要强化对个人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动态监管,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出现失职行为的人员,坚决进行严格处罚,真正起到惩戒作用。要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抓手,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前汛期到来的安全形势,各地要认真做好建筑高边坡工程的防汛预案,组织专业人员做好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部分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约谈会议纪要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 件
部分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约谈会议纪要
针对近期我省建筑施工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我厅于2007年6月14日在郑州召开了部分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2007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建设厅总工程师张达、建管处、城建处、房产处、安全站、执法办的有关负责同志,5个省辖市建委主管主任、市政局主管局长和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发生事故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安全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达同志主持,南阳、郑州、洛阳、驻马店市建委和郑州市市政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发生在本地区的事故情况、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专题汇报。建管处处长李新怀同志通报了近期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下一步做好全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今年我省的建筑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截止目前,全省共发生建设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17人,重伤2人。其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6起,死亡13人,重伤1人(三级安全事故1起,死亡7人;四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重伤1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重伤1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60%(不含市政施工事故)。另外,河南新蒲集团还在安徽发生1起三级事故,4人死亡。特别是在 "安全生产月"期间,南阳市宏江房地产开发公司锦江公寓综合楼工程发生塔吊倒塌事故,一次死亡7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地位。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督检查不细,执法不严,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混乱、投入不足,企业安全机构不符合要求。对分包队伍审查不严、管理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低下;三是监理单位没有真正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理解不够,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没有进行旁站监理;四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五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得不深入,整治效果不明显;六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随意肢解分包工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用,这些都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当前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安全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各地要加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工程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二是要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今年我省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多发的现象,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监督整改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起重设备的监督管理。近期,按照《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机械监督管理办法》,全省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建筑起重设备购置、租赁、安拆、使用、检验检测、登记备案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开展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坚决淘汰国家和建设部已明令禁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四是全面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运行程序,抓企业、促项目,强化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在建项目的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五是严格事故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其尽快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六是要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对今年发生事故较多的地市、企业,省建设厅立即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并加大检查的频次和检查的深度,对监管执法不主动、不到位的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省厅与各地建委签订的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跟踪问效,年底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不能很好落实安全责任,死亡人数超指标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媒体曝光,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最后,张达同志总结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和项目要确保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决不能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二是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工作,加大落实力度,严格隐患排查,从严处理违章,从重处理事故。要从人的因素、机械设备的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入手,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加强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解决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发生事故的地方和企业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今年要继续实行对发生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进行重新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坚持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等要严格要求。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不落实,工作严重失职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该处理的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资格,问题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同时,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