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将原后勤管理处隶属的与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有关的机构和职能分离出来,成立黄淮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后勤处与总公司形成甲乙双方的契约关系,后勤处作为甲方,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后勤总公司作为乙方,承担后勤的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具体职能配置如下:
后勤管理处
一、宏观行政管理
1、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学校后勤配套发展规划。
2、制定学校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和后勤服务的需求规划,并检查落实实施。
3、负责学校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的立项、预算和质量监督,代表学校以招标形式,选择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4、代表学校在后勤管理工作方面对外协调与地方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对内协调后勤服务与学校各部门及师生的需求关系。
5、代表学校进行水电、节能、采暖、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性管理。
6、协调后勤在改革中通过融资而引进的投资方的关系。
7、代表学校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管理。负责对教职工住房的调整、分配、出售及房改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财务管理
1、负责学校预算中后勤处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负责制定学校有关一般设备的购置计划、维修计划;
3、受理校内有关维修项目的申请和立项;
4、办理政府采购控办手续事宜。
三、检查和监督管理
1、负责与乙方及社会企业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并监督认真履行;
2、负责对乙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对后勤服务、管理的范围、价格、标准进行审核;
4、对大宗设备购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对保障服务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
6、收集师生在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后勤服务总公司
一、总公司的性质
后勤服务总公司为学校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与学院之间逐步由行政隶属的关系变为产权明晰、责任和利益明确合理的契约关系,接受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的监督和指导。
二、总公司的管理、经营范围
学院将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的机构和职能整体从后勤处分离出来,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经营和管理,包括餐饮中心、公寓中心、物业中心、水电中心、幼儿园、印刷厂、校医院及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
在上述经营管理范围内,对融资方和托管方,要完善服务协议,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总公司的领导体制
后勤服务总公司实行学校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学校聘任。
后勤服务总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办公会组成不少于3人,具体组织成员由总经理提名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各服务中心和实体是总公司领导下的服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章程聘任。人事、财务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总公司内设机构增减和更名需报学校批准。
四、总公司内部管理机制
新成立的总公司在学校改革精神指导下,制定出《黄淮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章程》具体明确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分配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
五、总公司的党、群组织
总公司设立党总支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党总支书记由院党委任命。党总支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总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支持群团工作,鼓励员工遵循《章程》,依法经营,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