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党字〔2005〕18号
签发人:张力奎
黄淮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使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更加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就推行院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化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解决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完善学院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学院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院务公开坚持民主、全面、真实的原则。院务公开的过程就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增强领导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更好地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创造力和主人翁精神。对学院除涉及机密和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院务公开的目标是要达到“三明”、解决“三点”。“三明”是:1、“政策透明”,即将学院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和要求及时向教职工公开。2、“政务透明”,即涉及学院改革发展规划及学院执行相关政策情况向教职工公开。3、“财务透明”,即将学院预决算和各项费用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开。“三点”是:1、“重点”,即解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方向。2、“难点”,即解决学院在一定时期内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热点”,即解决学院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敏感问题。通过公开增强学院决策的科学性,调动教职工关心学院的积极性,更好地沟通和交流,端正作风,增强理解,团结和谐。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及操作办法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适时公开。
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学院财务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由财务处负责,每年向教代会报告。
3、大型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负责,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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