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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
为充分调动各系(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合格人才,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系(院)学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总体目标
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校、系(院)两级管理,以系(院)管理为主,达到校风、学风优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通过对各系(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情况的考核,对各系(院)学生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学生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对各系(院)的学生工作进行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主要是通过听、查、看、访、评等手段,将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量化。
三、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
1、学校依据对各系(院)目标管理的考核结果,评选学生工作先进系(院):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励10000元;二等奖励7000元;三等奖励5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2、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系(院)的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在学校评先表优时优先考虑。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中连续二年倒数第一者,对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戒勉谈话。
3、对于学生工作中因管理疏忽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系(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该系(院)当年评先的资格。
四、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
学生处是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牵头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院)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档案,提供考核依据,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1、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完善工作档案。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从计划、实施、总结等环节都有完整记录,积累量化资料,按要求及时上报。
3、狠抓工作落实。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对各系(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系(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进学生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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